如有鄉親符合資格,請備妥下列文件,送件至本所民政課(03-5921135分機24黃先生)。
一、申請建購住宅(未逾二年)應附文件如下:
(一)申請人同一址之全戶戶口名簿(影本)。
(二)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。
(三)建物登記謄本。(需載建物登記日期)
(四)未獲其他政府建購住宅補助切結書。
(五)建購住宅照片(含門牌)。
(六)入帳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。
二、申請修繕住宅文件(屋齡超過七年)應附文件如下:
(一)申請人同一址之全戶戶口名簿(影本)。
(二)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。
(三)建物登記謄本或房屋所有權狀。
(四)近五年未曾獲政府住宅補助切結書。
(五)修繕工程估價單(工程、材料、工資等估價單)。
(六)預備修繕住宅位置照片(每處一張)。
(七)入帳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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